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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赛制

2022-03-02 14:01:01浏览量:3598

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赛制

第一条 为实现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简称“大赛”)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根据《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章程》制定大赛赛制。

第二条 大赛按照定制赛、省级赛/预选赛、总决赛三类组织。

第三条 定制赛是指由地方政府或有关组织机构承办的,围绕乡村振兴需求,面向全国定制征集设计服务的赛事。

(一)定制赛由承办方提出申请,经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同意后,按照大赛章程和每届大赛方案要求组织。

(二)定制赛文件(方案、通知等)通过大赛官网发布,参赛人员须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参赛。

(三)定制赛承办方可选择线上、线下、现场答辩等评选形式。

(四)定制赛须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从大赛专家库中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参加评选。定制赛承办方可推荐当地专家进入大赛专家库,经秘书处确认后参与评选工作。

(五)秘书处派工作人员到定制赛现场监督评选过程,并受理违规实名举报。

(六)定制赛获奖作品证书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承办单位签章。获奖作品多人创作的,证书最多载明4个创作人员;有指导老师的,证书最多载明2名指导老师。

(七)定制赛的奖金和奖品由承办方自行确定。

(八)定制赛参赛作品可参加所在赛区(省份)的省级赛评选,从而取得入围总决赛资格。定制赛所在省份没有举办省级赛的,定制赛参赛作品须经总预选赛评选入围总决赛。

(九)定制赛结束后,承办方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向秘书处提交总结报告。

第四条 省级赛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的赛区预选赛,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乡村振兴局)与秘书处联合组织。

(一)省级赛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乡村振兴局)与秘书处联合主办,地方政府承办。承办方通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秘书处批准后,按照大赛章程和每届大赛总体方案要求组织。依据评选结果,获得省级赛奖项,按照分配名额入围总决赛。

(二)省级赛入围总决赛名额即一、二、三等奖数量,由秘书处按照总决赛入围作品量和省级赛参赛作品量分配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image.png

image.png是第i个省(区、市)总决赛入围作品数量上限。Q是总决赛入围作品总量。image.png是第i省(区、市)的常住人口数量;P是全国人口总量。image.png是大于1的控制系数。本届大赛举办省级赛的省份少于10个时,image.png取值2;举办省级赛数量在11-20个之间时,image.png取值1.5;举办省级赛数量大于20个时,image.png取值1。

根据《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章程》,省级赛一、二、三等奖数量(入围总决赛数量)不得超过省级赛参赛作品数量(Ji)的25%。

第i个省(区、市)总决赛入围作品数量,即省级赛一、二、三等奖数量Ai同时满足,image.png

(三)省级赛文件(方案、通知等)通过大赛官网集中发布,参赛人员须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参赛。

(四)省级赛承办方可选择线上、线下、现场答辩等评选形式。

(五)省级赛须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从大赛专家库中选取相关领域专家评选。省级赛承办方可推荐当地专家进入专家库,由秘书处确认后参与评选工作。

(六)秘书处派工作人员到省级赛现场监督评选过程,并受理违规实名举报。

(七)省级赛获奖作品证书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由组委会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共同签章。获奖作品多人创作的,证书最多载明4个创作人员;有指导老师的,证书最多载明2名指导老师。

(八)省级赛获奖作品奖金或奖品由承办方自行确定。

(九)省级赛一、二、三等获奖作品直接入围总决赛,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以正式函件报送秘书处。

(十)省级赛结束后,承办方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交总结报告。

第五条 总预选赛是由大赛组委会针对没有举办省级赛的参赛作品组织的。

(一)总决赛入围总名额扣除各省级赛入围总决赛名额后,剩余入围总决赛作品经由总预选赛评选确定。

(二)总预选赛评选专家由秘书处从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个赛道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设计领域专家不少于1/2,其他专家从三农政策、乡村文化、产业与投资领域选取。

(三)作为总预选赛的组成部分,专项赛道可在总预选赛举办地之外单独组织预选赛。

第六条 省级赛或总预选赛评选出的总决赛入围作品须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和参赛者身份信息没有异议的,正式入围总决赛。

第七条 总决赛是大赛组委会组织的,对入围作品评定获奖等次的赛事。

(一)实物或手板或 3D 源文件制作。由入围作品的设计者自行制作实物作品或手板模型或3D源文件,提交秘书处,供总决赛评选专家现场评鉴,并参加总决赛相关作品展,费用自理。

(二)评选。由秘书处分赛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以作品审阅和答辩方式组织评选。

(三)审议。专家委员会对各赛道评选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最终评选出特等奖和各赛道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专家委员会从奖项建议中评选出特等奖,或否决建议获奖作品的,按照各赛道评选顺序依次递补。

(四)总决赛获奖作品证书由大赛组委会印制。获奖作品多人创作的,证书最多载明4个创作人员;有指导老师的,证书最多载明2名指导老师。

第八条 总预选赛、总决赛承办方一般是地方政府。具体申办步骤如下:

(一)申办方向大赛组委会提出正式申请,自愿提供赛事活动费用等保障条件。

(二)秘书处与申办方沟通、实地考察,并提出总预选赛或总决赛组织框架方案。

(三)组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并批准总预选赛、总决赛举办地和框架方案。

(四)组委会复函同意申办方承办总预选赛或总决赛。

(五)承办方推荐代表进入本届大赛组委会,并派专人进入秘书处组成工作专班筹备大赛活动。

(六)印迹乡村(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策划总预选赛、总决赛方案,报秘书处批准。总预选赛、总决赛活动内容一般包括大赛创意设计作品展(或乡村创意产品展)、作品专家评选与颁奖、乡村创意设计高峰会议等内容,可根据承办方需求拓展。

(七)秘书处组织召开总决赛新闻发布会。

(八)在秘书处领导下,印迹乡村(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有关执行单位筹备、组织总决赛有关活动。

(九)秘书处向组委会提交大赛总结报告。

第七条 本赛制由秘书处负责解释。